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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輥式彎曲裝置:
1、支輥長度和彎曲壓頭的寬度應大于試樣寬度或直徑。彎曲壓頭的直徑由產(chǎn)品標準規(guī)定。支輥和彎曲壓頭應具有足夠的硬度。
2、除非另有規(guī)定,支輥間距離l應按照式(1)確定:
L=(D+3a)士a/2-------------(1)
此距離在試驗期間應保持不變。
注:此距離在試驗前期保持不變,對于180°彎曲試樣此距離會發(fā)生變化。
3、V型模具式彎曲裝置
模具的形槽其角度應為(180°-a)(見圖2),彎曲角度a應在相關產(chǎn)品標準中規(guī)定模具的支承棱邊應倒圓,其倒圓半徑應為(1~10)倍試樣厚度。模具和彎曲壓頭寬度應大于試樣寬度或直徑并應具有足夠的硬度
4、虎鉗式彎曲裝置
裝置由虎鉗及有足夠硬度的彎曲壓頭組成(見圖3),可以配置加力杠桿。彎曲壓頭直徑應按照相關產(chǎn)品標準要求,彎曲壓頭寬度應大于試樣寬度或直徑。由于虎鉗左端面的位置會影響測試結(jié)果,因此虎鉗的左端面(見圖3)不能達到或者超過彎曲壓頭中心垂線。
5、符合彎曲試驗原理的其他彎曲裝置(例如翻板式彎曲裝置等)亦可使用。
6、試樣
6.1一般要求
試驗使用圓形、方形、矩形或多邊形橫截面的試樣。樣坯的切取位置和方向應按照相關產(chǎn)品標準的要求。如未具體規(guī)定,對于鋼產(chǎn)品,應按照GB/T2975的要求。試樣應去除由于剪切或火焰切割或類似的操作而影響了材料性能的部分。如果試驗結(jié)果不受影響,允許不去除試樣受影響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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